学生实验守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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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一、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本次实验内容,回答教师的提问,不符合要求者,须重新预习,方可参加本次实验。
二、进入实验室应按指定位置进行操作,室内保持安静,自觉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实验材料。
三、实验时,应听从教师的指导,不动用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。对实验方法有创见,须经指导教师批准,方可进行。
四、实验中应认真操作,仔细观察实验现象,如实记录数据,正确书写实验报告,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学风。
五、操作时应注意安全,预防发生设备与人身事故。遇到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,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
六、实验完毕,实验数据须经教师审阅。断开电源、水源、油气管路,将仪器设备擦拭干净、归位,经指导人员检查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七、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,丢失、损坏器材和仪器应写出书面报告交实验室。
八、进入实验室,应注意个人卫生,有净化要求的实验室,应穿工作服、工作鞋。
九、实验纪律
1、迟到二十分钟以上,以旷课论处。旷做实验不予补做且此次实验成绩为零。
2、因病或有事(持病假条或系里证明)缺做实验,由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补做,否则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。
3、凡抄袭他人实验报告,一经查实,该实验课成绩为零。
石家庄铁道学院
二零零四年六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