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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分院、系(部):
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、重修课程范围:2009年春季学期正常开设的学位课、必修课。
2、报名资格:本专业低年级正在开设的课程,本人以往修读过,但考核不及格或对成绩不满意的学位课、必修课均可申请报名重修。
3、重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,对选择单独编班听课人数大于30人的课程将组织编班教学,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教学管理。
4、不单独编班教学的课程,重修生以自学为主并可随开设班级听课。
5、重修考试随开课班级进行,学院将制作统一并下发重修听课(考试)证,届时学生参加上课与考试必须携带该证(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证或校园一卡通)方允许参加,所有参加听课的重修生必须到任课教师处登记并记考勤,任课教师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务信息栏下载《石家庄铁道学院重修登记册》(
6、学生毕业时档案成绩取考试最高分,但重修成绩标记“重修”字样。
7、自2007级本科生开始,重修报名及考试机会为一次,请同学们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合理选择重修课程及重修门数,杜绝报名而不参加期末考试考核的情况发生,本学期学院将对此类情况重点监控。
8、报名方式如下:
本次报名由学生个人通过教务处“综合教务管理”系统网上报名。具体按如下方式登录:“教务处”→“综合教务在线”→ “教务管理”→“重修报名”→“学生登录”,申请重修的课程(注:由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和学分同时一致确定为同一门课)。网上报名时间为
教务处
2009年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