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数理系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选办法》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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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理系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选办法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鼓励研究生政治上要求进步,业务上勤奋钻研,促进研究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根据《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奖助办法(修订)》,结合数理系研究生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范围
在校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
二、研究生课程奖学金奖励标准和名额
奖励标准和名额以研究生院下达通知为准
三、评选基本条件
(一)应具备的思想素质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;
3.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,具有团队精神和良好的学术道德。
(二)应具备的业务能力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数理系研究生的课程特点,按所学课程分三部分确定成绩排名:第一部分为本年级学生都选修的政治类课程,首先计算加权平均分,然后将加权平均分*0.4计入总成绩,;第二部分为本年级学生都选修的外语类课程,首先计算加权平均分,然后将加权平均分*0.4计入总成绩,;第三部分为数学类学位课程,每门课程排名第一的计96分,其余人员该课程分数按计算(保留一位小数),然后计算加权平均分,最后将加权平均分*0.2计入总成绩,。总成绩由三部分最终计算所得成绩求和确定。
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按成绩排名依次确定,成绩相同的条件下,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者优先考虑,公共事务包括:数理系公共事务、班级公共事务、学生会工作等。
(三)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申请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评选:
- 重修、重考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;
- 考试违纪者;
- 未经批准,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;
- 无故旷课者;
- 不按规定缴纳学费或住宿费者;
- 2次(含2次)以上无故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,或无论任何原因3次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者;
- 违反《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者。
四、奖学金评选组织与程序
数理系成立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,组织相关评选工作,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:
主任委员:系主任或主管副主任
副主任委员:系副主任
成员:硕士生导师代表、辅导员、行政管理人员代表、研究生代表
评选程序如下:
(一)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;
(二)研究生导师签署意见;
(三)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,计算加权平均分;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,确定拟上报名单;
(四)对拟上报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;
(五)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审批。
五、其他说明
(一)申请人所提供的各项评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相应处分,并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,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。
(二)对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公示阶段向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。如学生对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(三)本办法解释权归数理系研究生奖助评审委员会。
数理系
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